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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75:南京熊猫独董关于收购熊猫集团所持乐金熊猫3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6

600775:南京熊猫独董关于收购熊猫集团所持乐金熊猫3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熊猫集团所持乐金熊猫 30%股权

              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核了有关资料,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董事会书面审核前,提供了关于以现金收购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集团”)所持南京乐金熊猫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金熊猫”)30%股权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事前认可。

    二、该交易为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

    三、公司并无任何董事在上述交易中享有重大利益,董事周贵祥先生、李韧之先生、沈见龙先生、邓伟明先生、夏德传先生及李长江先生为关联董事,于本次董事会上放弃表决权利。

    四、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股权转让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定价公允,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同意本次股权收购的关联交易。资产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或可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上述交易涉及的资产评估所要求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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