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70 沪市 综艺股份


首页 公告 600770:综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600770:综艺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2018-08-02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2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相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2018年2月1日增持了公司股份,并计划以自
        身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名义,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
        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2,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2%。

       截至2018年8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届满。2018年2月1日—2018年8月
        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系统已累计增持综艺股份10,000,020股,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
        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2、本次增持前,综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24,362,487股,昝圣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9,478,231股,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简称“大兴服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932,949股,合计持有592,773,667股,共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5.60%。昝圣达先生为综艺投资的控股股东,大兴服装为综艺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昝圣达先生、综艺投资、大兴服装为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进一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综艺投资拟以自身或其一致行动人的名义,在未来6个月内(自首次增持之日,即2018年2月1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不超过2,60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综艺股份A股股份。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有关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进展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3日披露的临2018004号、2018005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18年8月1日,本次增持期限届满。2018年2月1日—2018年8月1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综艺股份10,000,02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77%。其中,综艺投资增持9,593,222股,昝圣达先生增持406,798股。综艺投资及昝圣达先生的实际增持数量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数量上限。

  本次增持实施后,综艺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3,955,709股,昝圣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9,885,029股,大兴服装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932,949股,合计持有
602,773,687股,共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46.37%。

  四、律师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

  1、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昝圣达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综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遵守承诺,未有违规减持等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