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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1-09-1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1年9月9日在江苏省通州市兴东镇黄金村公司会议室举行,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 代表股份数17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3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讨论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7127307.20元,加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137359297.30元,减去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金4030653.97元,本报告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60455950.53元。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本公司2001年度中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7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决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企 业会计制度》,并根据相关规定,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分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此项会计政策的变动已采用追溯调整法。同时,对本年初尚未摊销的开办费余额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调整2001年度中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和上年发生数。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01年度配股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一)对2001年度配股预案中有关配股价格的调整
  原预案中配股价格浮动范围为15-20元,为了尊重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主承销 商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配股价格进行如下调整:配股价格拟定为股权登记 日前20个交易日(含股权登记日)公司A股股票的平均收盘价的70%至85%(公司董事 会将在配股说明书中刊登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的配股价格)。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对2001年度配股预案中拟投资项目的调整
  原预案中配股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1)投资高科技、信息产业,主要用于:
  A、投资江苏综艺光通讯有限公司(暂定名);
  B、投资通州市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C、对毅能达信用卡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D、投资北京综艺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投资木业,主要用于:
  A、建设综艺木业工业园区;
  本项目包括以下两个部分:
  a、投资建设高档装饰板和细木工板生产线
  b、建设基础设施
  B、增加对南通复盛木业有限公司投资。
  (3)投资服装业,主要用于:
  A、在深圳投资兴建高档服装合资公司;
  B、增加对本公司丝绸分公司投资;
  C、增加对本公司服装分公司投资。
  上述项目中,拟投资270万美元对南通复盛木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由于合作 方英国威京群岛MILLIONSUCCESS公司原定投资于本项目的资金另作他用,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不再对复盛木业进行增资扩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决定不再将对复盛木业 增资扩股项目列为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
  其他拟投资项目不变。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原预案中,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确定配股具体方案并全权处理与本次配股有关事宜;在配股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发生变化,董事会按新的配股政策继续办理2001年配股事宜的议案。为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01年度配股的一切事宜,具体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配股时的情况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和上市地点;
  2、授权公司董事会视情况部分调整本次募股资金的投资项目;
  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配股的起止日期;
  4、授权公司董事会签署公司本次配股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配股工作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公司 注册资本变更相关事宜;
  6、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配股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 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可酌情决定本次配股计划延期实施;
  7、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有关2001年度配股预案的其他事项不变。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纺织面料”,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的条款作相应修改。
  17100万股同意,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特此决议公告!
  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9月9日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综艺股份有限
         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受 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证券执业律师出席贵公司二00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有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贵公司已于2001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同时刊登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8月28日又在上述三报刊登了补充公告,对《关于调整2001年度配股预案部分内容的议案》作了详细说明。贵公司在法定时间内公告了本次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出席对象及出席会议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本次大会于2001年9月9日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及其他事项与 前述通知披露一致。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本律 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书面方式予以投 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朱增进
  200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