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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邦:宁波富邦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宁波富邦:宁波富邦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公告编号:临 2023-005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富邦”或“公司”)九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4 月 21 日上午在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 66 号富邦广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屠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现场实到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1 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度-2022 年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六、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公允价值收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计提公允价值收益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为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计提公允价值收益符合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公允价值收益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贸易有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额度内使用临时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效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购买理财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以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来指导定价,有利于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开展正常、连续、稳定的经营,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也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和推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现提名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屠敏、许海良(监事提名人简历如下)。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屠敏:女,1967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师。历任宁波空调器总厂财务
部主办会计、飞达仕新乐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宁波轻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审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许海良:男,1965 年 2 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宁波双圆不锈
钢厂技术科科长、厂长;宁波双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东方线材制品总厂常务副厂长;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宁波富邦精业铝型材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赞成 3 名,弃权 0 名,反对 0 名。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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