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ST 洲际 公告编号:2024-014 号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5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纪律处分 1 次;103 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4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7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敖都吉雅,200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建宇,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1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唐荣周,2001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
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
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8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业务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力和资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