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22-0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2022 年度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
委托理财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债券回购、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等其他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2022 年度。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
或“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的行业特点,日常经营过程中经常有一定的临时性资金沉淀,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在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的额度内,使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
(一)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
(二)投资范围:可投资于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以及债券回购、公募基金产品、私
募基金产品等其他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年内最高理财余额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0%,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期限: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 12 个月。
(五)授权有效期:2022 年度。
(六)投资管理模式: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决策及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产品的分析、评估建议及执行跟踪,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授权和管控体系,能够审慎进行决策和审批。投资期间,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风控、审计等部门负责对所投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审计、监督,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委托理财的情况。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信誉佳的金融机构等作为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一年一期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341,587.41 11,591,434.82
负债总额 7,855,325.71 8,035,948.10
净资产 3,486,261.71 3,555,486.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19,061.03 2,945,818.02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467.63 -56,683.44
注:上述 2021 年数据未经审计。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临时沉淀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及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风险可控、流动性高的理财、金融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在保证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上述事项作出的决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