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 B 股 公告编号:2021-046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
所在的酒店做好参会签到、出示“行程码”和“随申码”双绿码、接
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
距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近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出现
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或股
东代表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
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2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黄浦区茂名南路 59 号锦江饭店小礼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2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一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GDL 提供担保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GDL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已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议案 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
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
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
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
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 A 股和 B 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754 锦江酒店 2021/12/10 -
B股 900934 锦江 B 股 2021/12/15 2021/12/1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7 日(周五),9:00-16:0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 29 号 403 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
有限公司内)
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3、登记方式:
⑴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如委托登记,需持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
⑵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
六、 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会场所在的酒店做好参会签到、出示“行程码”和“随申码”双绿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未在前述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近 14 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不按照
要求配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3)如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人数已达到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将可能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3、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
4、联系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100 号 25 楼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200002,电话:021-63217132,传真:021-63217720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 GDL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