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4-023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 5,270.95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 5,464.47 万元。
2024 年 3 月,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庚集
团”)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歆能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先生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 年 4 月 23 日、4 月 24 日、4 月 25 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主营业务、生产经营情况以及经营环境与前期披露的信息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约 5,270.95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 2023 年度业绩预
计亏损约 5,464.47 万元。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刊载于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 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
(四)其它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控制权变更
上海金融法院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2024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
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共计公开司法处置拍卖公司原控股股东中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 79,929,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1%。上述司法处置拍卖已全部竞买成交并均已完成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7%,目前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海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 5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10%。
公司控股股东由中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衍锋先生变更为钟仁海先生。
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3 月 1 日、3 月 2 日、3 月 20 日刊
载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4-009)、《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等相关公告。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