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人民币普通股)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配股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浦东不锈”
股票代码:600748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上南路300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浦东上南路300号
配售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配售发行股份数量:5041.3527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
售的流通股为180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每股配售价格:5.20元
配售比例:每10股配售2.7272股
缴款的起始日期:1998年8月18日至1998年8月31日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编写,公司董事会于1997年10月9日召开会议通过了配股预案,并提交1997年临时股东大会和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配股方案经上海市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8]00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82号文批准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的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股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总经理:屠光绍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2819
2、发行人:上海浦东不锈薄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定宇
地址:上海市上南路300号
电话:021-58839651
传真:021-58748581
联系人:阚兆森陈水林
3、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恒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电话:021-64158888
传真:021-64457982
联系人:陈琼陈晓荃姚蔚青
4、股份登记机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迪彬
地址:上海市浦建路727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5、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第一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吴宝琛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285弄8号
电话:021-64311118
传真:021-64315436
联系人:陈荣
6、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顾树桢
地址:上海市溧阳路华源大厦5楼
电话:021-65465020
传真:021-65465276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小虎钱志昂
7、资产评估机构:上海财税咨询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德祥
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205号706室
电话:021-63293873
传真:021-63213816
经办评估人员:刘海英陈润泉
8、副主承销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地址:南昌市象山北路208号
电话:021-64288338
传真:021-64288338
联系人:尹月民
9.分销商: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甘全中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玉龙街同福巷1号
电话:021-65019614
传真:021-65019614
联系人:陈群
三、本次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售发行的股份数量:5041.3527万股
每股配售价:5.20元
2、配股比例:每10股配2.7272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0,177.6911万元,扣除本次配股各项费用,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得配股款约为9900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8年8月17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8月18日
5、本公司现有国家股4422.66万股,本次可配1206.18万股,承诺用现金配股120.618万股,其余1085.562万股全部放弃。
本公司现有国有法人股15377.34万股,本次可配4193.82万股,承诺以实物资产16037.3432万元和现金190.4775万元认购3120.7347万股,其余1073.0853万股全部放弃。
本公司现有社会公众股6600万股,本次可配1800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最高不超过10:2.7272的比例配售。
说明:该实物资产为浦钢公司所属特钢分厂。该厂主要产品是为后道各轧钢厂提供特殊钢种的优质坯料。本公司生产的大多数优质不锈钢、耐热钢、耐腐蚀钢和各种合金结构钢的原始钢种就是由特钢厂提供。特钢厂有20吨电弧炉1座,90吨电弧炉3座,年产10万吨不锈钢连铸坯的不锈钢连铸机由奥钢联引进,该厂能生产80余种钢种、规格、和牌号的不锈钢和合金钢锭坯,96年产量达16.5吨。97年以来,该厂为适应市场需要,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冶炼高附加值高质量的品种达50%以上。目前特钢厂向本公司提供的产品是按市场价结算,通过此次配股,将特钢厂资产注入本公司,将特钢厂成为公司下属的一个生产厂,今后公司所生产特殊钢种产品的原材料就可以内部提供,这将大大减少按市场价结算的销售、管理、待摊等多种费用,从而降低公司的产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特钢厂经评估后16037.34万元资产列入本次配股范围。按配股价每股5.20元计,共可配售3084.1044万股。
6、本次配售前后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1)尚未流通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配股增加数 本次变动后
国家股 44226600 1206180 45432780
国有法人股 153773400 31207347 184980747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98000000 32413527 230413527
(2)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66000000 18000000 8400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66000000 18000000 84000000
股份总数 264000000 50413527 314413527
7、本次配股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持股数 持股比例(%)
国家股 45432780 14.45
国有法人股 184980747 58.83
社会公众股 84000000 26.72
合计 314413527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8月18日至1998年8月31日止(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及国有法人股股东在认购时间内,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电话:021-64158888
传真:021-64457982
3、缴款办法:
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按以下方式认购本次配售股份中的部分或全部。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填写“浦东不锈配股”(代码:700748)买入单,每股价格5.20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社会公众股配售比例(0.27272)后取整数,不足一股部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部分由承销商全额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1800万股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股本变动公告时再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在国家有关规定公布前,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获配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增资配股扣除各项费用后募集资金约9900万元,主要用于本公司和上海浦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钢公司”)合资组建上海浦钢电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炉公司”)。该项目已得到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沪冶控股(1997)469号文批准。合资双方于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签定了合资组建上海浦钢电炉有限公司的协议。
上海浦钢电炉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9852万元,公司投资约10000万元,约占注册资本的16.71%,浦钢公司投资49852万元,约占注册资本83.29%,以评估后的浦钢公司电炉厂部分净资产投入。
浦钢公司电炉厂始建于1993年,1995年基本建成,1996年投入试生产,设计年产量75万吨,其产品技术含量高、成本低、达同行业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本公司投资上海浦钢电炉有限公司的理由是:
1、电炉公司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能够生产转炉不能生产的产品品种。由于解决了上海地区转炉二次化铁高能耗的问题,成本将有所降低,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前景;
2、本公司的坯料由浦钢公司转炉厂提供,根据国内冶金行业科技进步的要求,本世纪内要解决高能耗的二次化铁工艺,今后本公司的坯料可以由电炉公司提供;
3、由于电炉厂已基本建成,已完成了设备调试和试生产,进入达产阶段,本公司投资电炉公司可以减少工程建设、调试和试生产阶段的投资风险,能够确保投资后即能得到良好的收益;
4、本公司投资电炉公司,更有利于电炉项目完善工艺,进一步提高其产品技术含量,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以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配股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1、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近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