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闻泰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转债代码:110081 转债简称:闻泰转债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03
人调整为 1,888 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8.2012
万份调整为 1,132.6906 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6.4668 万份调整为
131.9774 万份,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量不变。
根据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闻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至 2023 年 8 月 16 日期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
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4、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调整的情况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为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由 1,903 名调整为 1,88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8.2012 万份调整
为 1,132.6906 万份。前述调减的数量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6.4668 万份调整为 131.9774 万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为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敏感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人数由 1903 名调整为 1,88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138.2012 万
份调整为 1,132.6906 万份。前述调减的数量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26.4668 万份调整为 131.9774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安排与已披露的本次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及激励份额的确定及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