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同意出售股权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声明
作为中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了解,听取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有关人员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就公司本次出售西
藏泰达厚生医药有限公司55%股权股权及关联交易情况作出如下事前声明:
1、公司此前收购医药销售行业的多元化经营目标并没有达到经营预期,本
次股权转让也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质量。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独立董事:
曾绍金
刘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