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743 沪市 华远地产


首页 公告 600743:华远地产章程修正案

600743:华远地产章程修正案

公告日期:2021-12-04

600743:华远地产章程修正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21-041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公司党建相关工作,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条原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

    “第一条 为维护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股东、公司、党组织班子成员、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章程第十条原为: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修改为: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 1%的比例从管理费中列支。”

    三、新增章程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
定实行民主管理。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章程后续条款编号顺延。


    四、章程第九十六条原为:

    “第九十六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设书记 1 名,符合条件的党
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

    修改为:

    “第九十七条 公司设立党的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中设立专职
纪检委员。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班子。

    公司党组织班子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
    五、章程第九十七条原为: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履行职责。”

    修改为: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党组织关于研究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公司负责人
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研究把关的重大事项。”

  本《章程修正案》将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