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就收购股权及资产置换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于2002年3月15日召开的三届十次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收购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02年4月26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日前接到吉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吉外经贸外企字〖2002〗80号文件“关于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至此,该项股权收购工作已全部完成。
二、经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车箱分公司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与一汽集团公司所属的车身厂车架车间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进行等值置换。公司置换出的车箱分公司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3878.28万元;一汽集团公司车身车架厂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3203.33万元;近期公司收到一汽集团公司差额款项674.95万元,资产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长春富奥—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特此公告
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