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上述文件的具体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1);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2);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内容见附件3)。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附件 1: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二)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如下担保事项: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2.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3.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
提供的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新增)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计
产 30%的担保; 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 30%的担保;
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5.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
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以 提供的担保;
上;(删除)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
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的担保;
供的担保。 7.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7.证券监管机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 的其他担保。
其他担保。 (十三)审议批准如下财务资助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总资产 30%的事项;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最近 12 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
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4.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
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的除外。(新增)
(十四)审议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购
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
计划;
……
公司有关人员违反本章程及相关公司
治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违规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司有权给予相应处分,
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损失的,直接责任
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新增)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下内容: 内容:
…… ……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方式的,股东大会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
通知中应明确载明网络的表决时间及表 决程序。(新增)
决程序。(删除)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开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
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 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 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 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股权登记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股权登记日与
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 个 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
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长(如有)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七十五条 第七十五条
第二款: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第二款: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除公司董事、监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开披露。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第六款: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公司及股东大会 第四款: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比例限制。 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
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
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新增)
第七款: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除法定条件外, 公
司及股东大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
特别决议通过: 别决议通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
算; 和清算;
(四)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购买、 (四)公司连续 12 个月累计购买、出
出售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 ……
第八十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
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
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
利。(删除)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 第八十六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
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 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 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