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1-017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5 月
30 日下午 2 时在上海市虹口区同嘉路 79 号【上海汽车工业(集团)
总公司培训中心】3 号楼 3 楼报告厅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
括代理人)共计 13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49,496,94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67.72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茂元
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二)《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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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四)《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五)《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 2010 年年末总股本 2,583,200,175 股为基准,每 10 股派
送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共计 568,304,038.50 元,占当年实现可
供分配利润额的 51.95%。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109,554 338,908 48,478 99.9779%
(六)《201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七)《关于预计 2011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2011 年度公司在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签署
的《商品供应框架协议》、《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
议》、《房地租赁协议》以及《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五个框架协议项
下,预计将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660.75 亿元。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97,048,669 190,791,861 6,198,330 58,478 96.8247%
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上海汽车
工业(集团)总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八)《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749,496,940 1,749,447,354 1,108 48,478 99.9972%
(九)《关于购买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相关土地、房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 197,048,669 196,943,342 37,749 67,578 99.9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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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控股股东上海汽车
工业(集团)总公司在本议案表决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阅 2011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元律师、方兴顺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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