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公告编号:2014-004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挂牌出售北京房产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低成本、精细化”管理要求,为加快优化、盘活闲置资产,公司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位于北京朝阳区慧忠路5号远大中心12层1,052.07平方米
(以下简称“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公开挂牌转让,现将相关进展公告如下:
一、资产挂牌出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处置非生产性资产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形式对外出售公司所拥有的
1,052.07平方米的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刊登在《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二、资产挂牌进展情况
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于2013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30日在北京产权交易
所公开挂牌转让征集受让方。近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实物资产
交易凭证》,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受让方为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
交价格为3200万元。
三、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东方中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5号楼701
法定代表人姓名:周江洪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实收资本: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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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
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生产计算机软件、硬件;计算机服务;应
用软件服务;技术推广。
上述受让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上述受让方的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
四、交易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受让方北京东方公司签署了《实物资产交
易合同》,北京东方公司已按合同约定一次性支付摘牌价款合计32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将与北京东方公司共同配合,于合同生效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有关产权持
有主体的权利交接,并积极配合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进一步盘活公司
现有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本次出售北京远大中心写字楼将会给公司带来一定收益,具体数据以公司
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实物资产交易凭证。
2、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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