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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0-12-18

中粮屯河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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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0-019 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 年
    12 月17 日15:30 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名,代表股份628,516,963 股,占公司总股份
    1,005,604,226 股的62.5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弘波先生授权公
    司董事、总经理覃业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
    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购买蔗糖的
    议案》;
    同意29,197,76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回避599,319,20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中粮屯河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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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28,516,963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曾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 一0 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