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12月29日11:00时在新疆昌吉市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六名,代表股份285,2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75,431,590股的49.5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公司董事长何贵品先生因公出国,授权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国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山东淄博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285,22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食品总公司持有的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延边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285,22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食品总公司持有的汇源饮料食品集团右玉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285,22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精河番茄制品分公司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285,22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在下属分公司技改新建四条日处理番茄1500吨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该项议案同意285,228,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0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