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5 证券简称:新华锦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785,923 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6.82 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新华锦”
或“发行人”)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
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股 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 售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
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
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相关议案。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
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41 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
不超过 112,797,688 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数量:52,785,923 股,均为现金认购
3、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82 元/股
4、募集资金金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360,675.04 元
5、发行费用: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为人民币 11,639,319.82 元(不含税)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3 月 21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
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10 号《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认购资金验
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止,特定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
合计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玖拾肆元捌角陆分),已划入国泰君安于上海银行徐汇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1685803001870172 的账户内。
2022 年 3 月 15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承销费(含税)
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2 年 3 月 21 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22]验字第 90011 号《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根
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止,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2,785,923
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999,994.86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39,319.82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48,360,675.04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52,785,923.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295,574,752.04 元。
本次发行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并形成如下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缴款、验资等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
(2)关于发行对象选择的合规性
发行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新华锦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新华锦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认购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其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
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
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
等相关规定。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批准和核准;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格、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发行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及《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2 家,其各自对应的认购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 配售股数 占发行总 锁定期
号 配售对象全称 类型 (股) 配售金额(元) 量比例 (月)
(%)
JPMORGAN CHASE
1 BANK, NATIONAL QFII 机构 5,865,102 39,999,995.64 11.11% 6
ASSOCIATION
2 柯毅 自然人 5,543,988 37,809,998.16 10.50% 6
3 王荔扬 自然人 5,543,988 37,809,998.16 10.50% 6
4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公司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5 徐玉莲 自然人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
6 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 19 号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8,152,492 55,599,995.44 15.44% 6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公司 9,024,926 61,549,995.32 17.10% 6
青岛凡益资产管理有限公
9 司-凡益多策略与时偕行 1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陈蓓文 自然人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
11 司-乐信星辰 1 号私募证券 其他 2,932,551 19,999,997.82 5.56% 6
投资基金
12 李天虹 自然人 1,060,121 7,230,025.22 2.01% 6
合计 52,785,923 359,999,994.86 1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
得转让。
(二)发行对象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公司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ASSOCIATION
企业类型:QFII
住所:Floor 26, Chater House, 8 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
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
法定代表人:Chiang, Charles Ming Zuei
注册资本:USD 1,785,000,000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2)柯毅
身份证号:440204197711XXXXXX
住址:广州市越秀区 XXXXXX
(3)王荔扬
身份证号:110108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