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简述交易风险: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日常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很小。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
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朝天门支行贷款 4 亿元,贷款期限 1 年,已于 2021 年 3 月 20 到期归还。
2020 年 3 月 20 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百货”)因经营需要,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天门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 40000 万元,期限 1 年,贷款年利率为 3.15%。
公司董事杨雨松先生担任重庆银行、商社集团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重庆银行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向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贷款
4 亿元,贷款期限 1 年,已于 2021 年 3 月 20 到期归还贷款。2020 年 3 月 20 日,
重庆银行非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金融机构
注册地 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
办公地点 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 号
法定代表人 林军
注册资本 312705.4805 万元人民币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
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贷款业
经营范围 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
汇;同业外汇拆借;自营和代客买卖外汇;普通类衍生产品
交易;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开办信用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办理
账务查询、网上转账、代理业务、贷款业务、集团客户管理、
理财服务、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公共信息等网上银行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重庆银行内资股 407,929,748 股,
通过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庆渝富
主要股东 (香港)有限公司持有重庆银行 H 股 54,250,000 股;其一致
行动关系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宾馆有限公司持有
重庆银行内资股 5,486,112 股,合并持有重庆银行股份
467,665,860 股,占重庆银行总股本的 14.96%。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银行资产总额为 5616.41 亿元,
主要财务指标 存款总额为 3145 亿元,贷款总额为 2832.27 亿元,拨备覆盖
率为 309.13%。营业收入 130.48 亿元,净利润 45.66 亿元,
净资产 419.94 亿元。
公司董事杨雨松先生担任重庆银行、商社集团董事,为公司
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
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公司向重庆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金额 40000 万元,期限 1 年,贷款发放
利率按年利率 3.15%执行,用于日常经营。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年利率为 3.15%,按照目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LPR减 70 基点,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签订《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授信业务总合同项下流动资金贷款提款申请书》,主要内容为:
(一)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 (大写:肆亿元)。
(二)贷款利率:固定利率:年利率为 3.15 %,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三)贷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四)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申请人按每月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还款周期为月,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20 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主要基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主要目的是为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益,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较低成本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杨雨松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其他 11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 11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
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认为: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重庆银行朝天门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市场原则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七届关联交易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