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983,674.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已于近日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佳都科技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披露
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经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调整,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原计划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号 总额 集资金总额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
1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 90,645.28 65,016.89 48,564.63
发项目
2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 148,071.24 99,593.93 42,889.87
及产业化项目
3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 35,657.44 20,760.50 20,162.15
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4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 51,380.60 47,076.76 15,371.98
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99,000.00 99,000.00 54,423.00
合计 424,754.57 331,448.08 181,411.63
截止2023年1月2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181,796.45万元(包含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归还。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五、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会议于 2023 年 2 月 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