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83,000.00 万元
补流期限:自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1 月 2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6,334,04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4.6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7,099,961.28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 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及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 182,71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1,411.63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16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 2025 年 6 月 9 日归还 7,000.00 万元;2026 年 1 月 19 日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 归还 89,000.00 万元,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还日期及金额 金已全部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575.34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计划投 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进度
资金额 金额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 48,564.63 10,534.41 21.69%
发项目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 42,889.87 12,593.65 29.36%
及产业化项目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 20,162.15 5,152.91 25.56%
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 15,371.98 3,601.52 23.43%
目
补充流动资金 54,423.00 54,423.00 100.00%
合计 181,411.63 86,305.49 -
注:
1、上表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余额,2026 年 1
月19日公司已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9,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含投资收益和利息收益。
3、上表中“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垫付还未置换
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8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临时补流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83,000.00 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