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6 股票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 2022—01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2 日,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10 号)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份”或“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底至 2016 年 1 月初
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195,459,956 股,发行价格为 7.7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1,512,860,059.44 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31,770,061.25元,并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1,095,459.96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79,994,538.23 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 510002 号《验
资报告》验证,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全部到位。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签订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临 2016-007”)。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投向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需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万元) (万元)
1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114,827.80 83,000
2 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 77,615.09 43,000
3 盐城凤凰地产项目 107,529.08 22,000
合计 299,971.97 148,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1,286.01
减:发行费用 3,286.55
募集资金净额 147,999.46
减:募集资金支出 68,836.23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57,931.58
减:手续费支出 1.77
加:结构性存款及理财收益 5,096.24
加:利息收入 688.25
募集资金余额 27,014.37
其中:结构性存款余额 0.00
二、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内,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为一年以内。
(四)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的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决策程序
本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已经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基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关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凤凰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