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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3 沪市 南京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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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13:南京医药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7

600713:南京医药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713          证券简称:南京医药        编号:ls2021-011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南
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 40 亿元(人民币,下同)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 11 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主营业务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

    本次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1年期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新工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药集团”)之控股股东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借款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申请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4亿元。

    2020年3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延续申请额度不超过30亿元借款,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余额为11亿元。

  三、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

    公司名称: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17,352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雪根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唱经楼西街65号

    经营范围:新型工业化项目投资、运营等

    2、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新工投资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8.22%股权;通过南药集
团间接持有公司 23.22%股权,合计持有公司 31.44%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3、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 9 月 30 日,新工投资集团资产总额 791.11 亿元,负债总额 459.08
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332.03 亿元;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 357.22 亿元,利
润总额 10.45 亿元。(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借款人: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拟与新工投资集团签订《借款协议》,申请额度不超过40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金额可在上述额度内循环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1年期LPR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每月支付利息,借款无相应担保或抵押。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属于新工投资集团生物医药大健康主业板块下属上市企业,公司向新工投资集团借款,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资金需求,提高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七、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2、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独立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征求了我们的意见,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将该笔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资金需求,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本次借款之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八、备查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2021 年第一
次会议决议;

    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之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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