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1-155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7日以通讯传真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修改 <公司章程> 的议案》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鉴于“盛屯转债”已进入转股期,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期间,因“盛屯转债”转股而形成的股份数量为 103,123,956 股;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完成权益登记,授予权益数量
28,605,000 股;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由 2,615,384,672 股增
加至 2,747,113,628 股,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2,615,384,672 元变更为2,747,113,628 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1、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15,384,672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使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47,113,628 元。公司因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而使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及变更注册资本,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615,384,672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 2,615,384,672 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2,747,113,628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 2,747,113,628 股。”
除上述修改之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票 7 票,弃权票 0 票,反对票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修改 <公司章程> 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