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05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25 日,为优化资产结构,促进资金回笼,进一步有效整合资
源,经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发展”)拟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公司”)、陕西旭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光公司”)、大石桥盛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石桥公司”)3 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100%股权及平邑金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公司”)、烟台德联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公司”)2家光伏电站项目公司 60%股权,并收回上述 5 家公司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借款。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转让部分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接到新能源发展通知,塔城公司、旭光公司 100%股权转让事项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确定受让方为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达坂城公司”),新能源发展与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分别签署针对塔城公司、旭光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并收到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受让以上股权的全部交易款项共计 11,312.12 万元,工商变更手续同步完成。
平邑公司、烟台公司 60%股权转让事项已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确认受让方为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东北公司”)。
三、 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塔城公司、旭光公司 100%股权受让方
公司名称: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3 月 27 日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华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西北约 14 公里,312 国道
北侧约 3.5 公里
经营范围:风电、光伏电项目开发、建设、投资,电站运行维护;新能源开发及利用,电力设备安装、检修、调试及维护,企业管理咨询,电力工程项目开发及咨询,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电投达坂城公司100%股权。
2. 平邑公司、烟台公司 60%股权受让方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6 月 30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立勇
注册地址:和平区南五马路 129 号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电力建设成套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持有国电投东北公司 100%股权。
四、塔城公司、旭光公司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塔城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新能源发展所持有的塔城公司 100%股权。
3.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1年11月9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由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国电投达坂城公司与塔城公司共同对转让价款、债权款等本合同项下对新能源发展及债权人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公司”)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转让价格 3,004.95 万元,国电投达坂城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产权转让价款支付。
股权变更完成后,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及塔城公司向能源公司分期支付债务款。
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新能源发展应促使塔城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二)旭光公司 100%股权转让协议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让方: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达坂城风电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新能源发展所持有的旭光公司 100%股权。
3.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已于2021年11月9日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公告,由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国电投达坂城公司与旭光公司共同对转让价款、债权款等本合同项下对新能源发展及债权人能源公司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转让价格 8,307.17 万元,国电投达坂城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全部产权转让价款支付。
股权变更完成后,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及旭光公司向能源公司分期支付债务款。
5.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新能源发展应促使旭光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国电投达坂城公司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6.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风险提示
塔城公司 100%股权及旭光公司 100%股权转让交易事项已收到全部股权对价款项并完成股权交割,但国电投达坂城公司仍有债务款支付义务需履行,项目交易仍在进行过程中,同时平邑公司、烟台公司 60%股权转让事项尚在进行中。针对此风险,公司及新能源发展将高度关注并跟进交易进展以及本次交易受让方相关款项支付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大石桥公司 100%股权出售事项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期尚未结束,公司将及时跟进相关进展并披露。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