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副董事长、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的副董事长、聘任的总经理均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和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胜任所任工作。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以及被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禁入期限未满的情形或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上述人员具备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公司选举副董事长以及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金永传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赵维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我们认真审阅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茅宁先生简历等材料,认为茅宁先生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反《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茅宁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获无异议通过。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茅宁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焦世经、刘俊、陈冬华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