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熊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阅读了相关材料,对聘任熊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二)我们同意聘任熊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殷醒民 孙祁祥 周华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