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 2021-077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大元
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与金绍平、徐微微保证合同纠
纷事项,公司已于2020月11日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第2020-059号公告。
近日,中大租赁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 01 民初 3077 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一、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差额补偿款项342044662.22 元;
二、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自 2020 年 6
月 5 日起按年利率 12%计算的利息,其中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止以 343430671.23
元为基数计算,自 2020 年 11 月 17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以 342044662.22 元为基
数计算;
三、金绍平、徐微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大租赁律师费 200000元、保全保险费 111000 元;
四、驳回中大租赁其他诉讼请求;
五、案件受理费 1850827 元,由中大租赁负担 527 元,由金绍平、徐微微负
担 1850300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 元,由金绍平、徐微微负担。
本次判决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视当事人是否上诉和后续处置执行结果而定。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