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 2021-02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4)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5)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185 人。
(6)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1,53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94 人。
(7)2019 年经审计总收入 147,197.3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28,898.6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29,501.20 万元。
(8)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
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16,032.08万元,三安光电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 6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
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
(2)36 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 3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行政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彭翔,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0 年、2013 年-2014年、2019 年-2020 年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志豪,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8 年开始为三安光电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彭翔最近 3 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志豪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5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 50 万元(含税),合
计 200 万元(含税),上述费用总数与 2019 年度相同。2021 年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
本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具体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审众环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在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查意见:鉴于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提议公司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薪酬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