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38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离任的事项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电子”或“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程宜荪先生的辞职申请,程宜荪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宜荪先生的离任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程宜荪先生的辞职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程宜荪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1日。截止本公告日,程宜荪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
程宜荪先生在任职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程宜荪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魏学哲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魏学哲先生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魏学哲先生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学哲:1970 年出生,汉族,同济大学电信学院自动化专业本科、硕士,同济大学汽车学院车辆工程博士。现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教授,曾任同济大学汽车学院副院长、同济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新能源汽车电源系统,包括锂离子电池和燃料电池系统的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1 项,作为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863”课题十余项。
著作 2 部,发表 SCI/EI 论文 100 余篇,申请发明专利二十余项。作为骨干成员
参与的“燃料电池轿车动力系统集成与控制技术”获 2007 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燃料电池轿车动力平台关键技术”获 2008 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汽车多源动力总成集成控制关键技术与应用”获 2013 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电池管理系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 2017 年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长寿命商用车燃料电池系统关键技术及产业化”获 2020 年中国汽车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