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均胜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21-014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胜电子”)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67 人,注册会计师 92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70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2019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他
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44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2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等。毕马威华振 2019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于2018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地方证监局给予的行政监管措施2次,相应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从业人员 7 人次。除此以外,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杨莉,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杨莉 2007 年
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莉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潘子建,2003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潘子
建 199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9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潘子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刘许友,1998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刘许
友 2004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17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刘许友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680 万元,其
中财务审计费用 3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90 万元。2021 年度的审计费用将由
董事会与毕马威华振协商后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毕马威华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基于对毕马威华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3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