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阳煤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7-043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7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
达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7年9月1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到会董事为:冯志武、
程彦斌、姚瑞军、白平彦、李广民、武跃华、李海泉、李端生、孙水泉)。
(五)公司监事知晓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深州化肥和中冀正元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
1、公司将其子公司山西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阳煤集团深州化肥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将其子公司河北阳煤正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石家庄中冀正元化工有限公司51.5%股权转让给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白平彦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2017年经营业绩,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将其
持有的和顺化工86.2%股权(含阳煤化工投资公司持有的34.51%股权)转让给山
西省和顺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稿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白平彦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4年9月29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015年9月28日、2015年10月22日和2015年11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3.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仍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相应调整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6年9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6年9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届满,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白平彦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
董事冯志武先生、程彦斌先生、白平彦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根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的授权事项有效期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经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7年9月29日召开本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各项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2017年9月29日 9: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层会议室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25日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转让深州化肥和中冀正元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2、审议《关于转让阳煤集团和顺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 3、审议《关于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七)>的议案》
4、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5、审议《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回报措施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