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0690 沪市 海尔智家


首页 公告 600690:青岛海尔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级筛选:

600690:青岛海尔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1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8-00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信息产业园董事局大楼 20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武常岐、周洪波、彭剑锋、刘海峰、吴澄、施天涛、戴德明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 D股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D股市场(以下简称“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上市将通过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准入并挂牌交易实现。

中欧国际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系上海证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团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合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德意志交易所集团是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运营主体,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规则适用于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

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及各子议案

    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本次发行上

市将通过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准入并挂牌交易实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募集并在中欧国际交易所 D股市场

发行,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境外上市外资股(D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均为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时间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具体发行时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配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1)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144A规则(或其他豁免)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2)依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S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及(3)可能包括在德国和/或卢森堡的公开发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规模

    在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最低发行比例等监管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本次发行的D股股数不超过4亿股(超额配售权执行前),并可能授予簿记管理人不超过上述发行的D股股数15%的超额配售权。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根据发行时国内外资本市场情况、参照可比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估值水平确定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对象

    本次D股发行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面向符合资格的全球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售原则

    国际配售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超额认购倍数、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方案的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发出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及前述各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三、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公司拟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并根据 D股

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募集,并在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发行,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中欧国际交易所 D股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D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全权实施股东大会通过的发行 D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的D股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包

括币种、价格区间和最终定价)、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售原则、配售比例、超额配售事宜、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方案实施有关的事项;必要且适当地修改、签署、递交及刊发募集说明书;修改、签署、执行、中止及终止任何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承销协议、顾问协议、投资协议、股份过户协议等)、合同、招股文件或其他文件;聘请承销团成员(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等)、境内外律师、审计师、印刷商等其他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中介机构;代表公司与境内外政府机构和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以下简称“德国金融监管局”)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通过及签署责任书,决定相关费用、发布正式通告;提交申请文件;批准发行股票证书及股票过户以及在上述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等,以及其他与发行D股股票并上市有关的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通过的D股股票发行

并上市方案,就发行D股股票并上市事宜向境内外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德国金融监管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德国法院、明讯银行ClearstreamBankingAG(以下合称为“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交各项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申请、备忘录、报告、材料及其他所有必要文件,以及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并做出其等认为与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及事项。

    (三)在不限制本议案上述第(一)点及第(二)点所述的一般性情况下,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批准及通过向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以及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交易相关申请文件的形式与内容,批准授权人员适时向德国金融监管局提交招股说明书草稿及依照《德国证券招股说明书法案》(GermanSecuritiesProspectusAct)、《德国股票交易法案》(theGermenStockExchangeAct)、《德国证券交易所准入条例》(theGermanStockExchangeAdmissionRegulation)、《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theListingRulesofFrankfurtStockExchangeSecurities,以下合称“法兰克福上市相关规定”)需提交的文件以及代表公司签署申请文件及所附承诺、声明和确认。

    (四)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境内外政府有关机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并上市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和/或经股东大会批准修改的公司章程等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章程及制度的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前和发行完毕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和修改;依据相关规定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及有关批准文件,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相关的议案内容作出相应修改。

    (六)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德国法律的规定委任授权代表作为公司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中欧国际交易所D股市场及德国金融监管局的主要沟通渠道。

    (七)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

    (八)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董事会授权人士处理与本次D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授权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共同或单独行使《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D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授予的权利,具体办理该议案所述相关事务及其他由董事会授权的与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事务,授权期限为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36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7月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302,992,99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3元。截至2014年7月11日止,公司已收到特定投资者缴入的出资款人民币3,219,067,256.64元(已扣除承销费用),扣

除除承销费用外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214,727,619.81元。

    截至2017年6月30止,该次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与该次非公开发行相关文件中承诺内容一致,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