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船防务 股票代码:600685 公告编号:2023-004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需提交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已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以规管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鉴于本集
团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调增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最高额度(年内单日最高余额,下同)及存款利息额度。
在原协议和《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项下发生关联金融服务业务的过程中,本公司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2023 年 3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预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及结算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根据本集团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需求,需要与中船财务发生关联金融业务。
为规管本集团与中船财务之间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及 2022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2022-040)。
鉴于本集团实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管理需求,公司于2023年 3 月 6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预案,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调增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最高额度及存款利息额度, 即
2023 年预计存款最高额度由人民币 75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165 亿元,
预计存款利息额度由人民币 1.11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2.325 亿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前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中船财务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中船财务为本公司关联方,本公司
与中船财务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及本集团与中船财务发生的金融服务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1 号 2306C 室
法定代表人:徐舍
注册资本:871,900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保险法律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以上凭许可证经营),自身结售汇业务和中船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的结售汇业务,开办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2、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中船财务运营状况良好,财务及资金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12月(经审计)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25.30 1,728.14
负债总额 1,938.15 1,530.53
所有者权益 187.15 197.61
营业收入 23.19 10.11
净利润 16.21 10.25
资产负债率 91.19% 88.57%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集团 2022 年底新承接订单、在手合同收款优于预期,结合最新的现金流入、流出及资金存量增加等情况,本集团需使用中船财务提供的存款服务相关额度将有所增加。就此,双方同意对原协议项下有关存款服务的年度上限进行调整,即 2023 年预计最高额度由
人民币 75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165 亿元,以及 2023 年预计利息额度由
人民币 1.11 亿元调增至人民币 2.325 亿元。
2023 年金融服务项目额度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金融服务项目 原协议额度 本次拟调整额 本次拟调整后
额度
1 存款最高额度(年内单日最高余额) 750,000 900,000 1,650,000
存款利息 11,100 12,150 23,250
2 贷款最高额度(年内单日最高余额) 180,000 180,000
贷款利息 6,000 6,000
3 其他及银行授信最高额度(期末余额) 572,000 572,000
金融服务费 390 390
4 远期结售汇等外汇服务最高额度(年内 300,000 300,000
单日最高余额)
除原协议项下的存款服务2023年预计最高额度及2023年预计利息额度按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外,其他事项均遵照原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船财务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集团与中船财务发生的关联金融业务均为满足本集团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在日常交易过程中,本公司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全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中船财务构成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一)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忠前先生、陈利平先生、向辉明先生、陈激先生、顾远先生及任开江先生已回避表决,由独立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已达到 3000 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还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要求,审核了《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是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正常行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及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与中船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提交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六)2023 年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