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3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
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
材料,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
南塔 11 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荐,会议由卢志瑜董事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卢志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之 日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选举李超佐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至 第 十 届 董 事 会 届 满 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李超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郑蓓女士、喻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陆伟华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金沅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出具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郑露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