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1-05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
第五次会议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
料,并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在广州市东风中路 362 号颐德大厦 30 楼第一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陆伟华监事会主席主持,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 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贰拾伍万元整(小写¥250,000.00 元)。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