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实业 编号:2016-05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6
年第六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海南美豪利
投资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通过股权加债权的形式,向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美豪利公司”)投资不超过人民币84,000万元(含注册资本增资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80,000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南美豪利公司 34.9650%股权。但如公司增资扩股前已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受让海南珠江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置业公司”)持有的海南美豪利公司股权的,则公司无需再对海南美豪利公司增资。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2016-022、2016-023、2016-026)。二、交易实施进展
2016年11月7日,海南置业公司在广州产权交易所公告挂牌转让其持有的
海南美豪利公司 40.3226%股权。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结果
予以认定,海南置业公司持有的海南美豪利公司40.3226%股权的评估值为3,000
万元。
2016年12月14日,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的报价成为该部分股权的受
让方,并于同日与海南置业公司签署了《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 40.3226%股
权交易合同》(以下简称“《股权交易合同》”)。合同要点如下:
(一)海南置业公司同意将其持有海南美豪利公司40.3226%股权以人民币
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予公司,公司需在签订《股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向海南置业公司支付受让价款;
(二)公司付清全部受让交易标的价款后,交易双方办理交易标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交易标的产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由交易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三)公司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为海南美豪利公司股东后,必须在产权交割后一个月内向海南美豪利公司提供借款,这些借款应足以清偿海南美豪利公司现有的全部其他应付款及长期借款;
(四)公司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最终成为海南美豪利公司股东后,必须向海南美豪利公司提供借款2亿元,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20%,时限为三年,以满足海南美豪利公司正常运营需求。
(五)资产评估基准日起至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资产、债权债务和所有者权益(除海南美豪利公司在此期间已支付给海南置业公司的股利以外)由转让后的海南美豪利公司以及公司依法享有。
根据目前海南美豪利公司股权结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南美豪利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40.3226%
2 郑学捷 29.2419%
3 王先雄 21.4840%
4 赵惠 5.9677%
5 陈琼岛 1.4919%
6 朱启琮 1.4919%
合计 100%
公司将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合同项下的具体事
项,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海南美豪利投资有限公司40.3226%股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