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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681 股票简称:S*ST 万鸿 编号:2010-017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 年10
月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0 月22 日以传真
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 人,到会
董事占应出席会议董事的100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2010 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2010 年三季度报告。
2、《关于借款的议案》
(1)关于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400 万元的议案
同意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4400 万元,双方协商
后约定: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还款期为2011 年12 月31 日。同意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
(2)关于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800 万元的议案
同意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800 万元,双方协商后
约定: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还款期为2011 年12 月31 日。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借款相关事宜。
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述事项涉及关联交易,董
事戚围岳先生、何键英先生、李力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3、《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同意公司向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
(1)交易标的:
本次购买的标的是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佛山市顺德高盛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2-
“高盛装饰”)100%的股权和佛山市阳光棕榈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园林“)100%的股权。
(2)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作为定价依据。根据
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2010 年羊查字第
20177 号、2010 年羊查字第20178 号),截止2010 年9 月30 日,高
盛装饰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645,147.16 元,阳光园林的账面净资产
值为2,177,042.15 元。因此,高盛装饰的收购价格为 5,645,147.16
元,阳光园林的收购价格为2,177,042.15 元,两公司收购价格共计
共7,822,189.31 元。
(3)资金来源
为进行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
8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对价。
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董事戚围岳先生、何键英先生、李力先生为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0 月29 日
附件1:关于借款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向佛山市奥园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的相关事宜经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戚围岳先生、何键英先生、李力先
生为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关联交易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3-
附件2:关于购买资产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向佛山市顺德佛奥集团有限公司购买资产的相关事宜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
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一般商业原则签订书面协议确
定交易关系,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条款;交易价格以《审计报告》显示
的目标资产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本次
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戚围岳先生、何键英先生、李力
先生为关联董事均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王成义、罗建峰、曲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