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1-85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78.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
额 301,389.73 万股的 3.8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31.00 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1,389.73 万股的 3.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5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2,247.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1,389.73 万股的 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41%。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公司”或“本公司”)
上市日期:1993 年 9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1,389.7259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红伟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的投资;氟化工的投资、研发;新能源相关产品及新型材料的投资、研发;项目投资;高纯铝、电极箔、亲水箔及亲水箔用涂料、铝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电化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构成,分别是:董事长张红伟,董事唐新发、李义涛、张光芒、钟章保、王文钧,独立董事覃继伟、谢娟、付海亮。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李宝良,职工监事金成毅、何鑫。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共 7 人,分别是:总经理李义涛,副总经理卢建权、张光芒、李刚、骆平,财务总监钟章保,董事会秘书王文钧。
(三)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0,370,617,536.68 14,767,210,574.93 11,680,243,72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415,703,088.58 1,112,477,114.65 1,090,592,256.44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01,674,427.61 917,444,272.15 769,597,492.49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291,115,793.82 2,215,869,577.48 1,405,852,831.39
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6,986,558,180.77 6,925,128,622.76 6,800,169,848.78
资产
总资产 27,803,925,341.55 26,407,067,499.75 19,622,420,383.20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8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38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3 0.31 0.29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05 16.14 17.4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8 13.31 14.18
(%)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2021 年 3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列
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为响应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号召,遵循公司“尊重历史、激励未来”的原则,促进员工共同富裕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通过研发创新、自主建设、对外合作等方式,在巩固现有产业优势的同时,在国家发展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背景下,积极在变频储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等领域拓展新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制定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企业和员工的收益共享机制,激励员工更好地奋斗,推动企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企业发展规划,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截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
公司股份 115,787,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回购最高价格 10.20 元/股,
回购最低价格 7.60 元/股,回购均价 8.39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100,895.09 万元
(不包括交易费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578.7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1,389.73 万股的 3.84%,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331.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01,389.73 万股的
3.1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0.59%;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247.7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01,389.73万股的0.7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9.41%。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2 人,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员工人数 11,894 人的比例为 0.77%。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东阳光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出权益数量的比 告日股本总额比
例 例
张红伟 董事长 2,863.00 24.73% 0.95%
李义涛 董事、总经理 613.00 5.29% 0.20%
卢建权 副总经理 430.00 3.71% 0.14%
张光芒 董事、副总经理 417.00 3.60% 0.14%
李刚 副总经理 299.00 2.58% 0.10%
骆平 副总经理 242.00 2.09% 0.08%
钟章保 董事、财务总监 100.00 0.86% 0.03%
王文钧 董事、董事会秘
书 87.00 0.75% 0.03%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4
4,280.00 36.96% 1.42%
人)
预留 2,247.70 19.41% 0.75%
合计 11,578.70 100.00% 3.84%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