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0-04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一)审批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2019 年 4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对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明
确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额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规模为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3 元/股,回
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员工持股计划,其中不低于人民币 6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剩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已回购的股份将优先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
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东阳光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临 2019-10 号)。
(二)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5,787,0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4%,回购最高价格 10.2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7.60 元
/股,回购均价 8.39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100,895.09 万元(不包括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总金额已达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股份回购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发布的《东阳
光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临 2019-02 号)。经自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后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股份 554,971,002 18.41 554,971,002 18.41
无限售股份 2,458,926,257 81.59 2,458,926,257 81.59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15,787,028 3.84%
股份总数 3,013,897,259 100.00 3,013,897,259 100.00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115,787,029 股,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
账户内。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和员工持股计划,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能或未能全部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全部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