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5-07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
/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3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9.10 元/股,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 2024-50 号)。
基于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结合当前市场行情及公
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9.1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00元/股”;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发布的《东阳光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临 2024-78 号)。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当前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43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变化、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拟调整股份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