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天目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0-023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被撤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案外人执行异议,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10 时
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0 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被执行人长
城集团持有公司 2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的拍卖现已被撤回。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撤回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17),苏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原定于 2020 年 5 月 7 日 10 时至 2020 年 5 月 8 日 10 时止在阿里巴巴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25,00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司法拍卖,本次拟被拍卖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3%,占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 82.83%,如部分或全部被拍卖,将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公司今日收到长城集团出具的《长城集团关于持有天目药业股权撤销拍卖公告的情况说明》,获悉本次司法拍卖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现已被撤回。
截至本公告日,长城集团持有公司股份30,181,813 股,占公司股份的 24.78%,累计被冻结 30,181,813 股,占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长城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已被轮候冻结 19 次,累计轮候冻结 573,067,277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 2019-012 号、临 2019-017 号、临
2019-036 号、临 2019-038 号、临 2019-040 号、临 2019-053 号、临 2019-054
号、临 2019-056、临 2019-069、临 2020-018、临 2020-022)。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长城集团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