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沪昌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司(1997)065号文同意,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103号文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股方案: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地
配股价格:2.5元/股
配售数量:14402.042万股
配股比例:按现有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5的比例配售,社 会公众股股东还可根据自愿以10:4.1667的比例受让法人股股东转让的 部分配股权,每股另加转让费0.10元。转配股在国家未公布有关规定之 前暂不上市流通。
配股认购方式:拥有配股权的股东根据所持有的"沪昌特钢"股份,按比例认购。
二、本公司将在近日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 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此公告
上海沪昌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