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Tande Co. Ltd
证券代码:600665 证券简称:天地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1
债券代码:151281 债券简称:19天地F1
债券代码:155655 债券简称:19天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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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
件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出席会议的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公司拟采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筹集公司发展所需资金。自 2016
年 7 月 29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递交申请
材料至今,经过多次意见反馈、授权延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仍处于中国 证监会审核阶段。因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发生 变化,经过审慎分析,公司拟申请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中国 证监会撤回申请文件。
因公司控股股东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高新地产”)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2016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第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995 号)。2016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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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的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进行了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2016 年 9 月 24 日,公司对上述反馈
意见答复和资料补充进行了公告,并按要求将反馈意见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
此后,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2018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7 月 10
日、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上述议
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到期。
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考虑到政策影响、目前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变化,通过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沟通,经审慎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不具备充分条件,故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因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地产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27 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与表决 11 名。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以邮件、短信、微信等
方式将会议通知、会议文件发送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袁旺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议案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本次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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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现状、公司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和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2、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现状、公司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和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2、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项议案的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1、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现状、公司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和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影响;
2、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项议案的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根据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规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92,376,682 股(含 392,376,682 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高新地产拟以现金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认购数量为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的 10%。
三、关联方介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 41 号高新水晶城办公楼 B 座 17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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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智刚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土地开发及整理;商业地产投资及运营管理;公园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及设施、景区的开发、建设、管理;建筑装饰工程、环境工程、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等。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是基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现状、公司实际情况、融资时机和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网/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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