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16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强生控股”)于 2021 年 4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2818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大事项提示”之“十三、本次交易的补偿安排”之“(一)业绩承诺”、“第十六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五、本次重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之“(七)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安排”、“第九章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之“四、《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对《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补充披露。
2、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六、内部架构及公司治理”之“(三)上海外服管理模式”之“3、财务管理”之“(5)资金管理”、“第十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八、上海外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二)规范运行”对置入资产的保障资金独立存管
及使用的相关措施、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及资金管理事项拟采取的进一步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
3、在“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主要经营资质情况”之“(四)特定业务资质及经营情况”对上海外服子公司特定业务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4、在“第五章 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之“十三、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之“(一)重大诉讼、仲裁”对案件详情与进展、责任追究、追偿情况,以及该事项对公司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及其对财务数据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5、在“第六章 拟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之“四、拟置入资产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对上海外服及其子公司所持有的房地产情况,该等房产的开发原因、开发模式、是否属于自建住宅类或商业类房地产,以及未来的处置计划进行了补充披露。
6、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之“二、拟置入资产的估值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之“3、评估主要参数、依据及合理性”之“(15)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之“3)非经营性资产”中,对上海外服部分资产已对外出租仍列为固定资产对本次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7、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第七章 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之“二、拟置入资产的估值情况”之“(四)收益法评估情况”之“4、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对评估报告中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 个科目账面价值与报告书中的披露不符对本次交易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影响进行了补充披露。
8、在“第十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之“八、上海外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之“(二)规范运行”对相关案件反映的内控情况及整改措施进行了补充披露。
9、在“第十一章 管理层分析与讨论”之“四、拟置入资产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之“(一)财务状况分析”之“2、资产结构分析”之“(4)其他应收款”之“2)其他应收款性质”中对上海外服与熙艾博特借款事项是否
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构成上海外服重组上市的实质障碍进行了补充披露。
10、在“第十三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二)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之“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之“(2)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中对上海外服加入东浩兰生资金池的原因、背景、决策程序、整改情况等的进行了补充披露。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