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1 股票简称:昂立教育 编号:临 2023-037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8月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独立董事提名选举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 第八十三条 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职工代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
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
非独立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 (一)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
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时,现任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选人;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独立 的人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董事会董事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或者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候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 选人;董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董事会增补独立
任的人数,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 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
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任的人数,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 (二)监事会换届改选或者现任监事会增补
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 监事时,现任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按照不超过拟选任的人
(三)股东应向现任董事会提交其提名的董 数,提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下一届监事会的监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现任董 事候选人或者增补监事的候选人;
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董事或者监事任 (三)提案人应向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提交
职资格的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其提名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和基本情
(四)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 况,由现任董事会、监事会进行资格审查,经审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 查符合董事或者监事任职资格的提交股东大会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 选举;
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四)董事候选人或者监事候选人应根据公
司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同意接受
提名,承诺提交的其个人情况资料真实、完整,
保证其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等。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时,
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独
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具体程
序与要求如下:
(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股东
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独立董事,
并在其选举的每名独立董事后标注其使用的投
票权数目;
(二)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
超过了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无
效;
(三)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权总数
未超过其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权数目,则该选票有
效;
(四)表决完毕后,由监票人清点票数,并
公布每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当选独
立董事所得的票数必须达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五)如按前款规定中选的候选人数超过应
选人数,则按得票数量确定当选;如按前款规定
中选候选人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再次
进行投票,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则
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就所缺名额另行选举。
第八十四条 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 第八十四条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
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 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 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东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
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作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
不予表决。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第一百零八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 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 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 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不低于二分之一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
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本次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修订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