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洋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配股公告
根据本公司1993年10月23日董事会及第二次股东大会(通讯)通过的增资配股决议,并经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沪证办(1993)154号文批准,决定向本公司老股东按1股配0.7股的比例实施配股。公司董事会对公告内容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
本公告分别送达下列单位:
1.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2.上海市证券交易所
下列简称适用于本公告:
1.本公司:指上海南洋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股票:指本公司股东持有的股票及本次配股的股票
3.元:指人民币单位
一、本公司全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
1.公司全称:指上海南洋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516号(邮编:200129)
3.浦西办公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919号(邮编:200233)
4.法定代表人:翁史烈
二、增资配股方案
1.本次配股不搞权证,全部以现金配股。
2.配股比例:每股配售0.7股。
3.股票价格:每股4.20元。
三、本次增资投向及1993年效益预测
1.增资投向
(1)、上海南洋复合材料电碳公司。年产270号复合材料电碳石墨制品,总投资1800万元,预计年盈利约660万元,建厂期二年。
(2)、中美合资南洋MRI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核磁共振成像断层扫描设备(MRI-CT)。设计年产量20-30台,总投资950万美元。预计年盈利800万美元(按年20台计算)。
2.公司1993年效益预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主营业务收入 费用.租金 实现利润 缴纳所得税 税后利润
1993年 19548 13671 2787 418 2369
四、承销机构、地址及承销方式
1.承销机构:上海万国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728号 法人代表:管金生
2.承销方式:本公司委托承销机构采用代销方式向老股东增资配股,增资配股结束后,如有未销售部分的股票,将由承销机构返回本公司。
五、配股办法
1.本公司老股东是指截止到股权登记日(1993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在册的股东。
2.1993年11月29日为本次配股的除权基准日。
3.配股交款日期为199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逾期不办理交款手续者,其配股权作自动放弃。
4.交款方式
(1)社会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公司各营业柜台办理"委托买进"。
(2)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原交款收据和现金,请于199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到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塘沽路930号)办理交款手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星期六上午9:30--11:30。
(3)法人股东持支票或汇票、股票帐户及原认股收据,请于1993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到中山西路1919华元大楼五楼办理交款手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星期六上午9:30-11:30。
5.配售股票的上市交易日为1993年12月13日。
6.本公司股票在配股交款期间,采用除权交易方式照常上市交易。
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本公司董事会。
上海南洋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