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2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3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4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
议案二、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5
议案三、 关于选举高琼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附件......7
附件一、 候选人简历......7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规定:
一、董事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大会设立签到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大会签到处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请勿超过三分钟,发言内容应当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
五、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现场股东大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及股东代表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
六、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两名律师负责现场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最终表决结果将在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即时宣布。
七、本次大会由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与会股东参加本次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自理。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2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 日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 日当日
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五栋
三、主持人
董事长:吴博文先生
四、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通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审议议案;
3、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
4、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5、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主持人宣布休会,待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7、网络投票结束,合并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后复会;
8、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附件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
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2,810,000,000 股增加至2,863,320,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规,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贰
拾捌亿壹仟万元 拾捌亿陆仟叁佰叁拾贰万元
2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810,000,000 股,均为普通股。 2,863,320,000 股,均为普通股。
除以上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附件
议案二、 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杜凡丁、周德贤因与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因昆明飞利泰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诉讼分别做出了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判决判令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应分别向杜凡丁、周德贤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973 万元、1,291.57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及承担律师费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2022 年 3 月 1 日、2023 年 1 月 30 日、2023 年
4 月 15 日、2023 年 7 月 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50、2022-020、2023-005、2023-042、2023-062)。
现杜凡丁、周德贤与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签
署了《和解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关于以资抵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附件
议案三、 关于选举高琼芳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王蕾女士的辞职申请,因个人原因,王蕾
女士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的职务,现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选举高琼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日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附件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附件
附件一、候选人简历
高琼芳,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2012 年
4 月至今历任深圳市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副总裁职务,现担任
深圳市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高琼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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