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消 公告编号:2016-037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
对象授予38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38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00%。其中首次授予数量34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03%,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0%;预留38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97%,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30%。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激励计划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
指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司、中安消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计划
公司依据本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
股票期权 指
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有权获得股票期权的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标的股票 指 根据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中安消股票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可行权日之间的期间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满足后,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可
可行权日 指
以开始行权的日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
行权 指
购买中安消股票的行为
行权价格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购买中安消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所获股票行权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董事会 指 指中安消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指中安消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指中安消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 中安消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备忘录》 指
2号》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公司章程》 指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考核管理办法》 指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5、6号一楼
法定代表人:涂国身
注册资本:128,302.0992万元
营业范围: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2012年-2014年业绩情况:
2014年末 2013年末 2012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元) 4,216,166,519.39 968,702,924.97 2,166,940,052.96 782,002,156.92 2,165,087,505.11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2,630,243,596.21 337,525,784.69 1,486,862,031.75 192,746,706.31 1,399,114,305.23
净资产(元)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 184,284,757.19 133,149,588.94 77,645,316.19 42,801,090.44 85,626,730.48
性损益的净
利润(元)
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 44.13 52.70 8.29 24.75 7.80
(%)
基本每股收 0.48 0.35 0.16 0.16 0.14
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 0.48 0.35 0.16 0.16 0.14
益(元/股)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将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更加紧密地结合,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收益与贡献相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85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公司股票38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3.00%。其中首次授予数量3466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03%,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70%;预留384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97%,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3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骨干员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在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内。
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73人,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比例的17.2%,包括: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4、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股权激励的子公司管理层及其他骨干员工。
以上激励对象中,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直系近亲属,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内确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总股
激励人 职务 权数量(股) 权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周侠 副董事长、总经理 500,000 1.30% 0.04%
吴巧民 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500,000 1.30% 0.04%
叶永佳 董事 500,000 1.30% 0.04%
付欣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500,000 1.30% 0.04%
吴志明 董事兼副总经理 300,000 0.78% 0.02%
高振江 副总经理 300,000 0.78% 0.02%
龚灼 技术负责人 300,000 0.78% 0.02%
王蕾 副总经理 300,000 0.78% 0.0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3,200,000 8.32% 0.25%
(共计8人)
其他员工(共计465人) 31,460,000 81.71% 2.45%
预留激励期权 3,840,000